有关应届毕业生来我市市区(海陵区、姜堰区、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)就业,申请租房补贴的系列问答
1.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租房补贴?
答:毕业一年之内来我市市区实体经济企业(金融、通讯、烟草、供电、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)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,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无房并租房的,毕业两年之内提交首次申请,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租房补贴。
2.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?
答:大专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;本科毕业生(或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毕业生)每人每月800元;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;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。
个人承担的实际租赁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,以实际租赁费用计算。
3.租房补贴怎么申请?
答:下载“泰州通APP”,登录“泰爱才”模块,点击“政策待遇兑现”,在“租房补贴”模块即可线上提交材料申请。
4.每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租房补贴?
答:租房补贴采取先租房、后补贴的方式,补贴每半年申请一次,每年1-2月和6-8月申请。
5.申请租房补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?
答:劳动合同、租房合同、学历学位证书、租金支付凭证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。
6.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?
答: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、租房合同、房东身份证、房产证(如房东无法到达,需提供委托书),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办理,海陵区:政务服务中心,电话0523-86234029;姜堰区:政府服务中心二楼(姜堰区上海路1号),电话0523-88206089;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:药城会展中心窗口,电话0523-86897163。
7.租金支付凭证是什么?
答:租金支付凭证为房屋租赁发票或者载明付款人、收款人、房租金额及对应月份等信息的收据。
各区人社局咨询电话,海陵区:0523-86336089;姜堰区:0523-88869599;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:0523-86966211、89690518。